連勝文遭槍擊案--犯罪報導是有助還是有害於偵查?
連勝文遭槍擊事件所引發的效應,並未因選舉結束而停歇,各政論節目的名嘴也開始當起了「福爾摩斯」,並提出一大堆的陰謀論,而對於連勝文的傷勢,更有一日數變的說法,則在流言蜚語充斥下,是否對案件偵查產生不利的效果?
媒體對於犯罪事件鉅細靡遺的報導,首當其衝的,當然是對偵查不公開的侵害,以此次槍擊案來說,雖然槍擊者當場被逮捕,但過度的報導必然造成未審先
判的結果。其次,案件仍處於不確定狀態,除犯罪嫌疑人外,是否有幕後主使者,尚屬不明,過早的將相關資訊洩漏,必使其有所警惕,而為犯罪證據的湮滅。此
外,不斷的媒體追逐,將使醫療人員備受媒體困擾,而影響其照護工作。
而在案件未明之時,媒體藉由名嘴不斷的去臆測與渲染此事件的政治效應,不僅會造成民眾對警察執法喪失信心,也難保未來的選舉,不會出現有樣學樣的模仿犯(copycat)。
惟若完全不允許媒體報導,恐也有問題,以本次槍擊案為例,由於槍手的槍枝乃為新購,手法也屬粗糙,被當成犧牲者的態勢相當明顯,幕後另有指使者,
早已為各界所指出,則在主使者或其同夥亦可能在場監視下,若能藉由媒體將畫面或照片為散佈,可以促使一般民眾提供相關資訊,甚至協助找出此指使者。而由於
媒體報導的片面性,在只有警方擁有較為完整的資訊下,對於各種雜亂的訊息提供,也可以輕易為篩選,到底哪些是真的,哪些是假的訊息。甚至檢警可以藉由部分
的資訊透露,或者透露部分真、部分假的訊息給媒體,以來辨認是否為真正的行為人,因只有真正的指使者才會知曉相關的犯罪細節。凡此種種,正顯示出媒體犯罪
報導對於犯罪偵查有利的一面。
1963年11月23日,美國總統甘乃迪在達拉斯遭刺殺,案發後,警方逮捕嫌犯奧斯華,但於移監時,在眾目睽睽之下,遭魯比所殺,整個過程比電影
還懸疑,而引發各界議論。為了平息此爭議,繼任的詹森總統,即委任當時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華倫組成委員會以為調查,並在1964年9月完成調查報告書。此
報告書為了證明兇手僅一人且發三彈的立論,即認為,其中一發擊中車燈,一發貫穿甘乃迪的脖子,但非致命傷,真正造成致命的子彈,乃貫穿其右頭顱之子彈,但
此三發子彈,如何解釋亦在車內的州長康那利的多處傷口?報告書就解釋,第二發子彈先進入州長右肩後,穿過其身體,而從右乳頭出,再擦過其右腕關節,並進入
甘乃迪的脖子中,此子彈彷彿魔法上身,而被戲稱為「神奇子彈」。所以此報告原本是要平息爭議所為,卻反造成更多的質疑與陰謀論。
從此現象,正給我們一個警惕,即犯罪偵查不能有先入為主的偏見,否則真相將永沈大海,而媒體適度的犯罪報導,不僅可提供偵查助力,更是督促執法公正與效率的最佳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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