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里山遊覽車事故司機聲押獲准
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嚴重車禍成造三死二十多人輕重傷,肇事遊覽車司機(盧敏男)經檢察官偵訊後,原本諭令以新台幣60萬元交保,但因籌不出保金、有逃亡之虞,昨天深夜聲押獲准。肇事駕駛表示,還好遊覽車最後是撞到電線桿,否則衝下山谷,傷亡將更為慘重。(龐清廉報導)
發生在阿里山鄉樂野村的遊覽車重大事故,遊覽車司機盧敏男身上也有多處擦撞傷,但並沒有大礙。他說事發當時,車子正好開在下坡路段,突然剎車失靈,車速減不下來,彎道又多,才會因為離心力,造成車輛失控,撞上山壁和電線桿。
盧 敏男驚恐表示,當時車速只有三十多公里,還好是撞到電線桿,否則整台車子衝下山谷,傷亡將會更為慘重。檢察官在偵訊盧敏男之後認為,雖然這起重大遊覽車事 故肇事原因還未完成釐清,但駕駛需負起部分責任,因此在複訊後,諭令以新台幣60萬元交保。只是盧敏男因為籌不出保金、有逃亡之虞,檢察官於是又向法院聲 羈押並且獲准,將他移送嘉義看守所羈押。檢警調查指出,肇事遊覽車駕駛盧敏男,有十二年駕駛資歷,四個月前才剛到<南嘟遊覽車公司>服務,第一次行走樂野 村往鄒族文化村道路,至於,肇事的十五年車齡遊覽車,今年九月才剛通過驗車,事故原因究竟是車輛機件故障,為是人為疏失,還要進一步調查釐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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